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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所新楼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大鹏所新楼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深圳市华南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大鹏所新楼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ZHN2020CG004 

二、项目名称:大鹏所新楼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27万元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大鹏所新楼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服务1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证明材料: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情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细见“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中“承诺函”,不得作出任何调整或修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住建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或有线通信)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综合甲级;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6)接受分支机构投标。(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可按照其特点在采购需求中作出专门规定,可以允许分支机构依法投标,由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但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六、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现场报名,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http://www.hngcgw.com/下载)及“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所需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注: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售价及联系人

1.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0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二路577号(201)

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份,售后不退。

4.标书发售联系人:黎工

5.联系方式:0755-29619898、13714246310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0414时00分至14时30分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414时30分

3.开标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二路577号(201)深圳市华南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公示网站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cgzx.sz.gov.cn

深圳市华南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http://www.hngcgw.com/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  

联系人:孙警官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岭澳新村十二巷1号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华南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二路577号

联系人:黎工       电话:0755-29619898、13714246310 

电子邮箱:375476412@qq.com    邮编:518000   

 

 

深圳市华南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0二0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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